As reported in Sinchew.
(檳城)檳州房屋委員會將配合總稽查司報告,加強上訴委員會的操作及機制,嚴格審核不符合資格申請者的申請中低廉價屋及廉價屋,確保符合資格者獲得房屋。
據《2010年總稽查司報告》,檳州約有402名不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向房屋部登記,當中22人獲得中低廉價屋或廉價屋;而且,另816名獲分配廉屋者,被證實擁有自己的房屋。
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黃漢偉昨日(28日)主持甘榜馬來由組屋外部粉刷油漆儀式後,在新聞發佈會發表上述談話時說,為了改善上述情況,房屋委員會早於去年成立上訴委員會,對符合資格申請者嚴厲的把關,尤其是加強電腦登記的操作。
採納總稽查司建議
黃漢偉說,事實上,上述數據是從1999年開始累積至今,未來房屋部會更進一步加強處理申請者的申請,並採納總稽查司提出的建議,首先是採取策略性和有效的方法來收取拖欠租金、租購和維修費。
“其次是協調人手登記系統以確保定在資格庫的資料正確,第三是定期維修州廉價屋及人民組屋,第四是對不符合資格申請個案採取嚴厲的把關。”
另外,他說,從去年2月9日至今年1月31日,房屋部破例批准不符合資格,首先是5宗申請者是擱置房屋項目的受害者,其次是12宗申請者因為之前面對經濟問題被逼將房屋賣掉或遭銀行拍賣,第三是15宗申請者收入超過限定標準(負擔過重或合理原因),第四是10名申請者擁有房屋(聯名貸款、租屋及大家庭),第五是2宗申請者與前夫聯名擁有房屋及第六是9宗在大英義學路的非法木屋居民,雖在他處擁有房屋,但獲得發展商賠償1間中低廉價屋。
黃漢偉:申請逾15年
8萬1577人未獲房屋
黃漢偉說,據報告,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,共14萬1千479名申請尚未得到分配廉價屋或中低廉屋,但是據檳州房屋部統計,確實數據是11萬9千910名申請者。
他指出,其中申請超過15年未獲房屋者有68%,即8萬1千577人。這些申請者如果還有意申請房屋者,可填寫PN2表格,以便更新申請者的資料。這項計劃的宣傳活動將在近期內展開,申請必須更新收入、家庭成員及最新的地址等資料。
他說,在新的房屋條例下,申請者每3年必須更新他們的資料,直到申請獲得為止,如果無更新者,將被列為不活躍申請者。
已批1萬1596單位廉屋
駁檳政府未利民指責
黃漢偉說,據總稽查司報告,自從2008年3月8日大選後,檳州政府已經批准多達1萬1千596單位的中低廉價屋及廉價屋,從而反駁指檳州政府從未興趣可負擔得起房屋予人民的指責。
他說,近3年,房屋部接獲數千名的申請者,並分配房屋予申請者,據統計,如去年有2千243人申請,共有1千209人獲得房屋的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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